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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工商”动不得大单位?律师集体声援工商局
来源:中国广播网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3日作者:

     哈尔滨工商局和电信部门的角力,使这场争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哈尔滨市40多名律师联名发表声援信,支持哈尔滨市工商局的执法行动,呼吁政府制止电信不合理收费,并表示愿为哈尔滨市工商局提供法律援助。紧接着哈尔滨70余名电信用户联名表示坚决声援并参与工商部门的维权行动。那么到底哈尔滨工商部门算不算越权执法呢?记者采访了知名律师邱宝昌:

  邱宝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市场执法的主体,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行政执法是有法律依据的。电信领域的电信法还没有出台,只有一个《电信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层级是高于《电信条例》的。另外,没有一部法律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能监管电信领域当中的消费问题。而消法规定的只要是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发生纠纷,工商部门都有职权进行监管。所以说工商滥用职权或者超越职权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电信部门对于备受质疑的按分钟收费和电话月租费问题,也做出了明确回应。《人民邮电报》的文章指出:以秒计费之所以没有成为现实,是因为逻辑上没有必要,在实践中也会无谓加大社会成本。多年来,行业主管部门一直在推动电信资费改革,引导企业推出固话套餐资费,其改革的方向是合理降低资费,计费更简单、透明。绝大多数国家都没有实行以秒计费,包括韩国、日本依然以3分钟为一个计费单元。事实上,从全球来看,更多的是趋向于包月制、套餐制。如果认为计费单元越细越合理,是否还要按1毫秒、1比特计费呢?

  那么普通公众对这个问题又是怎么看的呢?据了解,各地消费者协会公布的投诉统计中,通信服务类投诉量屡屡排在首位。北京市、黑龙江省消协、上海市以及四川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都在接受采访时表达了希望改进现行收费方式的愿望。

  其实,不仅仅是分秒之争,电信资费的很多标准都曾经引发消费者广泛争议和挑战。抛开具体的是非不谈,如果这些资费标准在制定之初就能够公开成本,举行价格听证,广泛听取消费者和各界意见,这样的纷争和动气就大可避免。毕竟,在市场经济之下,消费者再微小,电信企业再庞大,都是商业合同中平等的甲方和乙方。站在垄断立场,单方面制定游戏规则,只能导致一波又一波的质疑浪潮。

  中广网北京2月13日消息(记者杨超)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近日,哈尔滨工商局启动“叫停电信收费不合法规则”行动,直指按分钟收费和月租费等收费不合理,这项行动引起热议。

  电信资费标准不合理对很多消费者来说是老生常谈,市话按分钟计算的收费方式和高额的月租费,都让人无可奈何。哈尔滨工商局消保处处长王绪坤表示:“不足一分钟按一分钟计算,假如你只说了十秒钟,它按60秒收你的费用,就等于多收了50秒的钱,可那50秒你根本没有接受它的服务,他也没有消耗资源。”

  哈尔滨工商部门的行动引起了电信业的强烈反应,《人民邮电报》撰文直指工商部门越权执法: